在绝大多数查询中,MySQL使用哪种校对规则进行比较是很显然的。例如,在下列情况中,校对规则明显的是“列x的列校对规则”:
SELECT x FROM T ORDER BY x;
SELECT x FROM T WHERE x = x;
SELECT DISTINCT x FROM T;
但是,当涉及多个操作数时,可能不明确。例如:
SELECT x FROM T WHERE x = 'Y';
这个查询应该使用列x的 校对规则,还是字符串文字'Y'的 校对规则?
标准化SQL使用“可压缩性”规则解决这种问题。基本上,这个意思是:既然x和'Y'都有 校对规则,哪个校对规则优先?这可能比较难解决,但是以下规则适合大多数情况:
· 一个外在的COLLATE子句可压缩性是0(根本不能压缩。)
· 使用不同校对规则的两个字符串连接的可压缩性是1。
· 列校对规则的可压缩性是2。
· “系统常数”(如USER()或VERSION()函数返回的字符串)可压缩性是3。
· 文字规则的可压缩性是4。
· NULL或从NULL派生的表达式的可压缩性是 5。
上述可压缩性值是MySQL5.1当前所用的。
这样上述规则可以模糊解决:
· 使用最低的可压缩性值的校对规则。
· 如果两侧有相同的可压缩性,那么如果校对规则不同则发生错误。
例如:
column1 = 'A' |
使用column1的校对规则 |
column1 = 'A' COLLATE x |
使用'A'的校对规则 |
column1 COLLATE x = 'A' COLLATE y |
错误 |
使用COERCIBILITY()函数确定一个字符串表达式的可压缩性:
mysql> SELECT COERCIBILITY('A' COLLATE latin1_swedish_ci);
-> 0
mysql> SELECT COERCIBILITY(VERSION());
-> 3
mysql> SELECT COERCIBILITY('A');
-> 4
没有系统常数或可忽略的压缩性。函数如USER()的可压缩性是2而不是3,文字的可压缩性是3而不是4。